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為了適應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fā)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結(jié)合我校實際,決定開展新一輪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基本條件
本次申請任職學位點包括:教育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應用經(jīng)濟學、數(shù)學、化學、光學工程、生物學、地理學、中國史、馬克思主義理論、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等13個學術(shù)學位碩士點;教育、藝術(shù)、社會工作、電子信息、漢語國際教育、體育、法律、公共管理、新聞與傳播、生物與醫(yī)藥等10個專業(yè)學位碩士點。
凡符合《湖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湖師發(fā)〔2018〕51號)規(guī)定的人員皆可申報。本次遴選對象主要為我校教師,非特殊需要,其他高校教師不在本次遴選范圍之內(nèi)。未獲得導師資格但實際擔任第二導師的人員仍需參加遴選。
二、遴選程序和時間安排
1、5月17日—5月26日,申請人填寫《湖北師范大學新增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裝訂成冊),送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審核蓋章后,將材料提交到申請任職的學科點牽頭單位,具體如下:
學術(shù)學位碩士點 | 專業(yè)學位碩士點 | ||
一級學科 | 牽頭單位 | 專業(yè)學位類別 | 牽頭單位 |
教育學 | 教育科學學院 | 教育 | 教育科學學院 |
中國語言文學 | 文學院 | 社會工作 | 歷史文化學院 |
數(shù)學 | 數(shù)學與統(tǒng)計學院 | 藝術(shù) | 美術(shù)學院、音樂學院 |
應用經(jīng)濟學 | 經(jīng)濟管理與法學院 | 電子信息 | 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化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
光學工程 |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 | 外國語學院 |
生物學 | 生命科學學院 | 體育 | 體育學院 |
地理學 | 城市與環(huán)境學院 | 法律 | 經(jīng)濟管理與法學院 |
中國史 | 歷史文化學院 | 公共管理 | 經(jīng)濟管理與法學院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新聞與傳播 | 文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 | 外國語學院 | 生物與醫(yī)藥 | 生命科學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先進材料研究院 |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學院 |
2、5月27日—6月1日,學科點牽頭單位召集本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開會,根據(jù)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基本條件逐條審查,并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確定初審合格名單(學位評定分委員會2/3及以上委員出席會議,表決方為有效;到會委員同意票數(shù)達到2/3及以上,視為表決通過)。初選名單確定后,在本單位公告欄和網(wǎng)站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學科點牽頭單位填寫《湖北師范大學2022年新增研究生指導教師信息匯總表》,連同申請人《湖北師范大學新增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表》報研究生院。
注:學科點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應包括本學科所有二級方向/專業(yè)學位領域的負責人。其中,教育碩士、教育學學術(shù)碩士研究生導師的評審,評議人員還須包括各課程教學論三級方向的負責同志;藝術(shù)碩士指導教師的評選,由美術(shù)、音樂兩個學院共同組織;電子信息碩士指導教師的評選,由計信、物電、電氣三個學院共同組織;其他學科若存在別的院系掛靠招生情況,召開學位評定委員會時,也應邀請相關院系負責人參加。
3、6月初,學校召開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審議擬遴選的研究生導師名單,并以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校學位評定委員會2/3及以上委員出席會議,表決方為有效;到會委員2/3及以上同意,視為表決通過。
4、6月中旬,對審議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最后發(fā)文公布。
三、具體工作要求
1、申報人員應根據(jù)實際,選擇“學術(shù)學位碩導”、“專業(yè)學位碩導”兩種不同類型進行申報。
2、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一式二份);職稱、學歷證書,近五年的科研項目及經(jīng)費批文、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3、佐證材料復印件請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版面),封面和正文各項內(nèi)容須有本單位審核人簽名和單位公章。無審核人簽名及單位公章的一律視作無效。
4、人事處和教務處審核需佐證材料紙質(zhì)檔,科研處審核通過老師個人科研平臺提交科研處審核。
5、佐證材料原件由各學院負責審核,不必上交研究生院,但申請人應保證能隨時按學校要求提供查驗。
6、學院要對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公告欄和網(wǎng)站公示3天,未經(jīng)公示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經(jīng)公示后的申報材料,不得更改。
7、申報人員填寫的成果須在2016年6月至2022年5月之間取得,填寫的項目經(jīng)費不包括學校配套經(jīng)費。填報材料務必實事求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三年內(nèi)取消其申請資格。
請各單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本次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的遴選工作。
聯(lián)系人:劉飛王小樂電話:0714-6579891
湖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