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

  擬招生人數為45人。招生專業(yè)目錄中所列計劃數均為根據以往生源情況所做的預估數,實際錄取人數將可能根據規(guī)劃部門實際下達計劃數、推免生錄取情況及統(tǒng)考合格生源情況,并報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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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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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ㄒ唬﹫竺麉⒓尤珖T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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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報名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和繳納報考費,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合理確定)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xù)。

  因錯選報考點等情況導致無法進行網上確認及參加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guī)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并選擇與畢業(yè)專業(yè)相同或相近的專業(yè)報考。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7.符合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

  8.我??山邮铡吧贁得褡甯邔哟喂歉扇瞬庞媱潯笨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最多只錄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人數的10%為漢族考生,具體參照教育部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的相關文件執(zhí)行。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疲ǜ呗殻ㄍ卯厴I(yè)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10.現(xiàn)役軍人報考地方招生單位,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招生單位聯(lián)系。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2.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4.考生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1)天津師范大學報考點(報名點代碼:1235)

  選擇天津師范大學報考點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應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過“網上支付”繳納報考費,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費成功信息后,方可持報名號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請考生務必于網上報名期間在網上支付報考費,網上確認期間,本報考點不接受補交費。

 ?。?)其他報考點的繳費請查閱相關報考點說明。

  (二)網上確認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報考點要求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逾期不再補辦。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確認時間、流程及具體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關注我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和研招網發(fā)布的網報公告及研招網其他報考點的網報公告。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1.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2.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3.網報時未通過學歷(或學籍)校驗的,請?zhí)崆皽蕚浜糜嘘P材料,網上確認時按要求提交。因為考生不能按時提交相關材料導致無法確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需提前準備的學歷(或學籍)材料包括:

  (1)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或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自考生)和學生證(網絡教育考生)方可予以確認。

 ?。?)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已獲得國(境)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或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除準備相應的在線驗證報告或認證報告外,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ㄋ模┛忌鷳斣诳记笆熳笥遥瑧{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復試及進行初試成績查詢。

 ?。ㄎ澹┛忌鷪竺麜r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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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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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北京時間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試科目:①199管理類綜合能力②202俄語或203日語或204英語(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關于考試科目推薦書目請咨詢相關學院(部)或瀏覽相關學院(部)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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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ㄒ唬驮嚂r間、地點、內容、方式以及復試辦法和程序以各學院(部)公布信息為準。

 ?。ǘ┪倚T趶驮嚽皩忌木用裆矸葑C、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ㄈ┮酝葘W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部)要求執(zhí)行。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部)要求執(zhí)行。

  (四)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相關學院(部)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ㄎ澹┩鈬Z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倚UJ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ㄆ撸┙逃堪凑找粎^(qū)、二區(qū)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于一區(qū)。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yè)學位類按專業(yè)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工商管理等管理類專業(yè)學位將根據情況分別劃線)。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忌M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ò耍M錄取的考生須向學院遞(寄)交考生在當地二甲以上公立醫(yī)院所做的體檢證明材料(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半年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外科、血壓、身高、體重、視力、肝功、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待新生入學后學校統(tǒng)一安排進行入校體檢。經學校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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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錄取

 ?。ㄒ唬┪倚T趯W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天津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制定的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xiàn)、業(yè)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日期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轉入我校。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ㄋ模獙帽究飘厴I(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日期前(以學校公布的報到日期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ㄎ澹┬律鷪蟮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yè)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讳浫〉男律?,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具體按照《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ㄆ撸M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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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違規(guī)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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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1.學制

  學制為2.5年

  2.學費

  20000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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